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 國衛辦醫發〔202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加強醫療機構門診質量管理,提高門診醫療服務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結合醫療機構門診工作實際情況,我委組織制定了《醫療機構門診質量管理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2年6月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政策解讀:《醫療機構門診質量管理暫行規定》解讀 (聯系部門:開平市衛生健康局辦公室,電話:0750-2252003)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