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市有關單位,各醫療衛生單位、立群醫院、東華老年病康復醫院、僑鄉醫院、康華醫院: 現將《開平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健康局反映。 開平市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4年11月25日 開平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廣東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和《江門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進一步提升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結合《“健康廣東2030”規劃》《健康廣東行動(2019-2030年)》《廣東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有關要求和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我市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 職業病防治工作事關廣大勞動者健康福祉,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是健康開平建設的重要基礎和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職業健康工作,在貫徹落實省衛健委等八部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意見》(粵衛〔2019〕64號)的基礎上,我市出臺實施《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開衛字〔2020〕17號),大力推動職業病防治長效機制和規范化建設。《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廣東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和《江門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實施以來,各鎮(街)、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江門市委、市政府,開平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規范管理,著力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加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建立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絡,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工作機制,初步形成全市各級政府依法監管、用人單位全面負責、勞動者和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 我市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目標已全面完成,全市職業衛生監管水平明顯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能力有所增強,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工作場所作業環境有效改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有效預防職業病發生。2016年至2020年未發現接塵工齡不足5年新發塵肺病,全市未發現急性職業中毒事故及放射事故。實現“三提升”:一是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納入治理的重點行業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定期檢測率、職業健康檢查率、職業衛生培訓率以及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等五項指標均達95%以上,防治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二是監管執法和技術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我市印發《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立開平市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開府辦〔2020〕1號),制訂《開平市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工作規則》,建立多部門職業病防治協調機制,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齊抓共管,開展專項督導,持續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職業健康檢查、職業衛生服務、職業病診斷等職業病防治工作機制不斷完善。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力量不斷增強,市衛生監督所根據職能調整增設職業衛生監督股,配備專職執法人員。三是職業病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笆濉逼陂g,全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業病醫療費用45.6112萬元,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困難群體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人民群眾職業健康獲得感進一步提高。 同時,“十四五”期間全市職業病防治工作仍然面臨一系列問題和挑戰,主要表現在: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交織疊加,塵毒、噪聲等傳統危害仍未有效根本治理,新工業新技術新材料應用帶來的新職業病風險不斷加大,形成交織疊加、雙重擠壓態勢,工作相關疾病問題日益顯現。二是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勞動者日益增長的職業健康需求與部分用人單位尤其是小微企業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矛盾突出,預防控制和救治保障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和技術服務能力還不能適應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職業病防治支撐服務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強。四是職業健康執法體制和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力量與眾多危害企業、繁重防治任務不相匹配,管理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改進,執法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風險管控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j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職業人群、全工作周期職業健康為出發點,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強化政府、部門、用人單位三方責任,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推進職業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推進健康開平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防控,督促和引導用人單位采取工程技術、個人防護和管理等措施,不斷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提升衛生工程防護、風險監測評估、診斷救治能力。 堅持突出重點,精準防控。聚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持續推進粉塵、毒物、噪聲和輻射等危害治理,強化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風險評估,實現精準防控。 堅持改革創新,綜合施策。堅持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勞動者健康為中心轉變,深化傳統職業病防控,逐步開展工作相關疾病預防,推進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信用等政策工具,構建職業健康工作新格局。 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完善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堅持約束和激勵并重,落實地方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合力推進職業健康工作。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顯著改善,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防控,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基本完善,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求相適應的職業病防治監管和技術支撐體系基本形成。 “十四五”職業病防治指標與目標 (四)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 4.《廣東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 5.《健康廣東行動(2019-2030年)》 6.《江門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職業病危害預防治理。在產業轉型升級、標準規范制定、技術升級改造和中小微企業幫扶方面統籌考慮職業健康工作。組織對“十三五”時期新報告職業病用人單位開展重點治理。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健康培訓等制度。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動用人單位開展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在線日常監測試點。以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專項治理。建立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機制。實施重點行業領域聽力保護行動,從噪聲危害監測、健康教育培訓、聽力保護指導及效果評估、早期健康篩查等關鍵點預防和控制噪聲危害。加強職業活動中新發現危害的辨識評估和防控,開展肌肉骨骼疾患和職業緊張等防治行動。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要積極協助和技術指導住建、交通、司法等部門加強環衛工人、“兩客一?!睆臉I人員以及從事勞動改造服刑人員等重點領域或特殊機構相關人員的職業健康保護。充分發揮產業、職業健康等行業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職業健康工作。 (二)加強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廣泛開展職業病預防宣傳培訓,相關經費由財政、工傷保險基金安排工傷預防費予以保障,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職業病防治領域。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文化氛圍。通過電視廣播、新媒體、公眾號等形式加強對社會公眾職業健康的宣傳教育,增強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行使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的能力。推動將職業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組織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機構和學校等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推動建立職業健康科普知識庫。實施職業健康培訓工程,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不斷提升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加強醫療機構重點科室醫務人員的職業病法規、職業病診療知識宣傳培訓,提升臨床醫務人員及時發現、報告疑似職業病和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意識和能力。把健康企業建設納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內容,研究制定重點行業領域健康企業建設指南,鼓勵用人單位建立完善與勞動者健康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建設整潔衛生、綠色環保的健康環境,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傳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輔導等健康服務,營造積極向上、和諧包容的健康文化,建設一批健康企業。加強重點行業職業人群健康素養監測與干預,支持鼓勵礦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公安、救援、交通運輸等單位,積極開展“職業健康達人”評選推薦活動,推廣學習典型經驗。 (三)提升職業病救治保障水平。加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完善監測政策和監測體系,強化監測質控工作,實現監測工作與監管執法以及用人單位整改有效聯動。擴大主動監測的職業病病種,實施塵肺病篩查與隨訪,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基礎數據庫,對重點職業病開展風險評估。按照“省市診斷、省市縣救治、基層康復”的原則,依托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推動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絡建設和規范職業病診斷醫師管理,加大臨床診療康復技術和藥物研發力度。持續實施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將塵肺病等職業病重點行業職工依法納入工傷保險保障范圍。做好各項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筑牢重點職業病患者的醫療保障體系,加大擴面力度,按規定做好職業病患者的醫療保障。建立衛健、民政、人社、醫保、工會等單位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機制,及時共享新診斷的職業病患者信息,推動實現職業病治療費用全省聯網結算,依法依規落實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及時排查新增患者的經濟困難狀況,加強對符合條件職業病患者的生活救助、醫療救助,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低保邊緣、低保臨界)家庭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無法明確責任主體的塵肺病患者,落實屬地責任,依法開展法律援助,按規定落實醫療救助和基本生活救助等政策。 (四)強化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工作。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建立健全市并向鎮(街)延伸職業衛生執法體系,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提升職業衛生執法隊伍和執法協助人員的裝備水平,加強上崗與在崗期間輪訓,提升隊伍專業能力和監管執法水平,實現職業衛生技術人員與衛生監督人員聯合監督檢查常態化。建立健全各鎮(街)職業健康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推動未設置衛生監督機構的鎮(街)將職業健康監督執法納入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加大監督執法檢查力度。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執法機制,加強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風險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等重點制度落實情況的專項執法。推進分類分級監管執法,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的執法模式。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加強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監督管理。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認真履行防治責任,增強勞動者職業病防范意識。督促指導國有企業率先依法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逐步建立完善職業健康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懲戒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五)健全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健全以職業病監測評估、危害工程防護為主體的,覆蓋市級并延伸至鎮(街)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體系,推動提升各鎮(街)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能力。支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鼓勵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積極參與職業衛生相關標準制定。推動將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等納入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職責。將職業病診斷、救治等職業健康相關知識納入我市全科醫師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提高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職業病篩查、診療、康復的能力。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加強職業病防治服務質量控制,制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違規不良行為記分管理制度,對存在違規不良行為嚴重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實施重點監管,推動形成布局合理、服務規范的技術服務體系。 (六)加強職業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職業健康人才培養體系,實施職業健康監管、放射衛生監管和職業健康技術、放射衛生技術、衛生工程技術、診斷救治技術人才梯隊培訓。鼓勵和支持相關高等院校加強職業健康相關學科建設,將職業健康教育內容納入相關課程;鼓勵和支持在高校工科類專業以及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專業增設職業衛生工程相關課程,探索培養“職業衛生+工程”的復合型人才;鼓勵臨床醫學專業普及職業醫學知識。 (七)加強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將職業健康信息化工作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進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協同管理和服務。依托廣東省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建設覆蓋全市的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充分整合現有職業健康信息平臺和數據資源,實現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報告、職業衛生監督執法、應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聯互通。市衛健、發改、科工商務、民政、人社、生態環境、應急、公安、稅務、市監、醫保、銀保監、工會等部門要依托市政務大數據中心,加強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實現職業健康相關信息的協調聯動。按照便民利企、優化服務的要求,大力實施“互聯網+職業健康服務”。規范職業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數據安全。強化數據統計與分析,充分發揮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決策中的作用。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領導,形成共治合力。各鎮(街)、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本轄區、本行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及民生工程,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行業防治規劃;將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深化醫改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健全完善考評指標和責任制度;充分發揮市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和協調推動作用,協調解決跨部門、跨地區問題,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職業病防治相關工作,加強聯防聯控,形成防治監管合力。 (二)加快政策融合,形成協同局面。進一步完善職業病防治法治體系。綜合運用金融、稅收、保險等政策措施,在項目核準、政策支持、資金保障和費率優惠等方面,調動用人單位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積極性。推動將職業健康工作融入成型的工作體制機制、市的重大政策和衛生健康的主體性制度,在“大衛生”“大健康”框架下統籌推進實施。要把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深化醫改、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重點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和協同實施。 (三)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確保順利實施。各鎮(街),市有關部門要建立穩定的職業健康事業投入機制,根據職業健康工作形勢,合理統籌安排、保障工作所需經費,加強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管理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按計劃順利完成。引導用人單位加大職業健康工作經費投入,保障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治理、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健康培訓、職業健康監護、個人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等的費用。 (四)加強督查評估,確保規劃落實。市衛生健康局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的專項督查和考核評估工作,2024年10月中旬前組織規劃實施的中期評估和區域職業健康風險評估;2025年底前組織規劃實施的終期評估。市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單位,對各鎮(街)和市有關部門加強指導督促。各鎮(街)和市有關部門要明確階段性目標和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落實落細各項工作,確保規劃任務圓滿完成。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咨詢部門: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綜合監督股,咨詢電話:0750-221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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