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綜合監督局 一、起草背景 根據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為加強職業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筑牢基層職業衛生監督協管網底,我委組織專家研究、制定、印發了職業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旨在圍繞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材行業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將職業衛生納入監督協管服務內容,指導基層有效地開展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工作。 二、主要內容 《規范》明確了職業衛生監督協管的主要職責任務、工作內容和方式、主要工作指標及具體工作要求。《規范》要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職業衛生監督協管隊伍建設,加強指導、培訓和考核評估;承擔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人員,要認真做好巡查、協查和信息報告等工作,確保完成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工作任務。 相關鏈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技術規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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