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9月21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中醫藥局印發了《廣東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績效評價工作方案(試行)》(粵衛基層函〔2020〕10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5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關于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19〕121號),在全國500個縣(市、區)開展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縣域醫共體)試點。10月1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廣東省加強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粵府辦〔2019〕18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10月16日省政府在陽西召開全省加強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建設暨全面啟動縣域醫共體建設工作現場會,全面啟動全省縣域醫共體建設。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委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困難,抓緊推動各地縣域醫共體按原計劃推進。截至2020年6月30日,我省實行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的15個地市70個縣(市、區)共構建105 個縣域醫共體,實現縣域全面覆蓋,完成省政府的階段性工作目標。 為加快我省縣域醫共體建設落實見效,建立完善縣域醫共體績效績效評價流程和程序,通過績效評價,不斷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推進引導優質衛生資源有序下沉,不斷改進和完善公共衛生服務模式,促進建成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分工協作、服務同質、有效運行的縣域醫共體,構建以大健康為中心、醫防融合的縣鎮村三級整合型縣域醫療衛生健康服務新體系,解決群眾特別是農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進一步落實落細《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粵府辦〔2019〕18號),我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了《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工作方案》包括評價原則、工作目標、組織管理與評價程序、評價流程、結果運用、工作要求等六大部分及附件的績效評價具體指標(試行)。明確縣域醫共體建設績效評價由各縣管委會評價,以各市醫改名義推動,并逐級開展評價工作。具體指標(試行)的制定、條款設置及評價工作辦法,引入PDCA循環原理(即持續改進質量管理原理,計劃plan、實施do、檢查check、處理改進action),共設置5個部分25個條款(5個基本條款、20個核心條款)、83個具體評價指標,每個條款為“C”、“B”、“A”三個層次,并分別按其達標率評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績效等次。通過逐級持續改進提升,推動和引導各地通過運行機制的建立、內部運行質量管理計劃的制訂、組織實現、自我評價,并不斷改進,實現縣域醫共體建設的持續改進與發展,達到以評促建的目的,逐步按照路徑達到目標。 第一部分,評價原則。包括政府主導、堅持公益導向;整體評價,堅持目標導向;規劃布局,堅持強基層導向;醫防融合,堅持以大健康為導向;因地制宜,堅持激勵導向等5大原則。 第二部分,工作目標。建立完善縣域醫共體績效監測評價制度,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引導優質衛生資源有序下沉,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改進和完善公共衛生服務模式,落實分級診療制度,促進建成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分工協作、服務同質、有效運行的縣域醫共體。 第三部分,組織管理與評價實施。包括組織管理和績效評價程序兩方面,明確評價對象,省級、地市級、縣級責任,地市級和縣級評價程序。 第四部分,評價流程。指導各地市和各縣(市、區)具體評價實施及相關審核上報流程。 第五部分,結果運用。評價結果將與縣域醫共體總院院長的聘期掛鉤、與縣域醫共體績效工資總量和總院院長(含總院書記)目標年薪(或績效工資)掛鉤、與縣域醫共體獎勵補助政策等掛鉤。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包括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創新監管、務求實施;持續改進、以評促建;加強培訓、及時報送等四方面要求。 附件的績效評價具體指標(試行),包括責任共同體、管理共同體、服務共同體、利益共同體、運營成效等5個一級指標5個基本條款,20個核心條款和83個具體評價指標。覆蓋政府主導、總院長責任制、決策機制、目標管理、行政統一管理、人員統一管理、財務統一管理、質量統一管理、藥械統一管理、信息統一管理、縣域分級診療、公共衛生管理、縣域綜合服務能力、縣域內輻射能力、中醫藥服務、慢病管理服務、財政投入統一管理、社會效益、運行結構優化效益等方面。 三、《工作方案》的重要性和亮點有哪些? 一是省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中明確要求建立縣域醫共體建設評價制度,要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建立對縣域醫共體實施綜合監管評價,對縣域醫共體建設情況開展績效評價;要求建立對縣域醫共體負責人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醫療服務、醫療質量與安全、公共衛生服務等各方面的監管。 二是按照《實施方案》中的附件4《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細化制定了《廣東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績效評價具體指標(試行)》,將省政府的目標轉化為建立機制、有效運行、達到目標等環環相扣的螺旋式上升過程和工作要求,加以推動,以期達到省委省政府要求的總體目標。 三是縣域醫共體推進是一項改革性工作,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總院負責、共同參與、公平公正”的原則和“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并舉、重在建機制和見成效”的原則,通過績效評價工作,實現我省縣域建立政府主導外部治理、內部串起縣鎮村三級網的分工協作運行、外部監管評價等三大機制;實現縣域醫共體在發展方式、管理模式、效益等三方面的轉變;實現縣域醫共體建設在效率、質量、效果上的有效提升。 四是縣域醫共體建設績效評價機制的建立是落實省政府決策部署要求,是各個縣域醫共體建設單位的迫切需求,有利于進一步明確細化三方職責,有利于推動縣域醫共體建設各項政策落地見效,有利于對各縣域醫共體建設成效的橫向縱向比較,發揮績效和獎懲等導向作用。 下一步,我委將根據《工作方案》,細化編印操作手冊,開展政策解讀和相關培訓,確保我省縣域醫共體建設績效評價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 相關鏈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中醫藥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績效評價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粵衛基層函〔2020〕10號) (聯系部門:開平市衛生健康局辦公室,電話:2252003)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