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開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目錄清單 序號 執法項目大類 具體執法決定項目 依據 提交部門 應提交的審核資料 審核重點 1 行政處罰事項 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試行)》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局有關股室、執法大隊 1.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及其事實、證據、法律依據、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則等;
2.調查取證記錄、相關證據材料、案件調查報告;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1.執法主體資格及行政執法人員資格;
2.違法主體是否準確;
3.違法事實是否清楚;
4.證據是否確鑿充分;
5.定性和適用法律是否準確、自由裁量權適用是否適當;
6.執法程序是否合法;
7.案件承辦機構提出的處理建議是否適當;
8.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理由是否成立;
9.執法文書的填寫是否正確;
10.其他需要審查的內容。2 責令停止生產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 3 吊銷有關許可證照的 4 其他按規定應當進行法制審核的 5 行政強制事項 查封或扣押相關物品、查封相關場所、封存相關材料或設備、責令停止使用相關設備設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條 局有關股室、執法大隊 1.擬作出的行政強制決定,及其事實、證據、法律依據、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則等;
2.調查取證記錄、相關證據材料、案件調查報告;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1.執法主體資格及行政執法人員資格;
2.違法主體是否準確;
3.違法事實是否清楚;
4.證據是否確鑿充分;
5.定性和適用法律是否準確、自由裁量權適用是否適當;
6.執法程序是否合法;
7.案件承辦機構提出的處理建議是否適當;
8.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理由是否成立;
9.執法文書的填寫是否正確;
10.其他需要審查的內容。6 采取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七條 局有關股室、執法大隊 7 行政強制事項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 局有關股室、執法大隊 1.行政處罰決定書及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2.當事人的申辯意見(如有);
3.行政機關催告情況相關材料;
4.申請強制執行標的情況說明:
5.人民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其他有關材料。1.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是否已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是否已按規定時限下達相關執法文書;
3.申請強制執行是否符合其他法定條件;
4.其他依法應當審核的事項。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