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關單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提高全市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根據《江門市應急管理局?江門市財政局關于江門市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和2020年江門市級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財政預算安排,市應急管理局現開展2020年度江門市級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以下簡稱“2020年度扶持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扶持資金計劃額度和分配方式 2020年度扶持資金計劃額度安排220萬元(含項目評審費),采用因素法和項目競爭性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分配。各市區應急管理局收集轄區內項目后,初審后推薦項目,市應急管理局匯總后按規定組織專家評審。結合評審結果,市應急管理局提出初步分配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二、項目申報的原則和范圍 (一)項目申報原則 1.必須符合《江門市應急管理局?江門市財政局關于江門市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范圍。 2.必須符合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場所的安全治理,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資金安排堅持相對集中、高效公平、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 3.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或專項審查中發現不按規定使用扶持資金或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的單位不予安排項目。 (二)項目申報范圍及重點 凡符合以下申報范圍均可提出申請: 1.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2.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包括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等; 3.公共領域的安全隱患、涉及社會安全的企業重大安全隱患治理; 4.安全生產風險預警防控,包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等; 5.市政府安全生產重大工作的推進; 6.安全生產其他需要政府資金引導、調節或投入的領域。 三、2020年度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條件、材料、程序、時間和方式 (一)申報條件 市級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項目的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江門市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社團組織等。 (二)申報材料 申請市級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江門市級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書(附件1)。 2.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2) 。 3.各市(區)項目匯總表(2020年度)(附件3)。 4.其他相關附件: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屬于重大建設項目的,需提供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投入情況審計報告以及第三方專業評審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加蓋公章)。 (3)上年度財務狀況(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需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會計報告)(加蓋公章)。 相關附件表格可從江門市應急管理局網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yjglj/zwgk/tzgg/)搜索“關于申報2020年度市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項目的通知”進行下載。 (三)申報程序 1.符合市級扶持資金申報規定條件的項目,承擔單位可向所在地應急管理部門書面提出扶持資金項目申請。 2.申報市級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項目,各市(區)項目須經所在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對項目材料進行初審后加蓋公章,匯總上報江門市應急管理局。市屬項目承擔單位直接上報江門市應急管理局。 3.江門市應急管理局按《江門市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聯合江門市財政局將擬扶持項目及扶持資金額度安排意見報江門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下達2020年度市級安全生產專項扶持項目及資金計劃。 4.其他申報注意事項。 (1)各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應對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保申報項目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2)各市(區)應急管理部門要統籌做好本地區的項目申報工作,并對擬扶持項目的真實性負責。 (3)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能申報一項專項資金。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項目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專項資金。同一項目特殊情況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必須在申報材料中注明原因及項目。 (四)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為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月28日止。 (五)受理方式 書面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簡單裝訂成冊,并在首頁注明申報單位和項目名稱等)一式3份,送至江門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電子申報材料,發送至郵箱309595622@qq.com。 聯 系 人:鄧婉雯 聯系電話:3279275 聯系地址:江門市農林東路23號 附件:1.2020年江門市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提綱) 3.各市(區)項目匯總表(2020年度) 4.
《關于印發<廣東省財政預算績效指標庫>和<廣東省財政預算績效指標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財績[2018]3號) 5. 《關于印發<江門市應急管理局
江門市財政局關于江門市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江應急[2019]176號) 江門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