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有關規定和會商情況,省三防辦、省應急管理廳決定于10月26日結束我省2022年汛期。省三防辦、省應急管理廳要求,在轉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門要繼續密切關注天氣形勢,嚴格落實防旱防凍各項措施。如遇特殊天氣,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落實防范應對措施。
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有關規定和會商情況,省三防辦、省應急管理廳決定于10月26日結束我省2022年汛期。
省三防辦、省應急管理廳要求,在轉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門要繼續密切關注天氣形勢,嚴格落實防旱防凍各項措施。如遇特殊天氣,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落實防范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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