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江門市相繼查處了多起涉嫌非法生產、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案件。其中:個別企業未取得相關生產、經營、儲存許可,違規儲存有大量疑似危險化學品以及疑似用于生產危險化學品的設備裝置;個別許可企業不按照許可方式從事經營活動。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蝕等特性,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非法違法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安全設備設施嚴重不足甚至根本沒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對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和安全風險的認知以及應急處置和自救能力幾乎為零,生產作業等環節安全防范措施嚴重缺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遠遠大于正當合法經營的企業。 為嚴厲打擊此類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鞏固我市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工作成效,切實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領域重大安全風險,經研究,市安委辦決定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安全生產有關問題隱患,共同維護我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一、舉報事項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均有權對以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一)未取得有關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 (二)不按照許可方式從事經營活動(如僅取得純經營許可但開展帶有儲存的經營業務或者僅取得經營許可但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業務)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其危險化學品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以通過郵寄、電話、來訪等方式進行舉報,舉報方式見附件1。 三、其他事項 (一)舉報事項應當客觀真實,舉報人對其提供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受理單位和工作人員將遵守保密紀律,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格為舉報人保密,不得泄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 附件:1.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舉報方式 2.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典型執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