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人: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1〕2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9號)有關規定,為方便我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治病,保障參保人的權益,現確定江門大參林藥店有限公司開平星譽分店等3家藥店(見附件)成為江門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從發文之日起生效。
附件:江門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名單
開平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江門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名單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