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醫保基金監管,堅決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根據《關于印發2020年江門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江醫保函〔2020〕64號)及《關于開展2020年江門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行動復查工作的通知》(江醫保函〔2020〕116號)有關經辦機構復查階段的要求,我局聯合市社保局組成聯合檢查組于8月21日對鶴山市醫保經辦機構進行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現場復查。檢查組由市醫保局莊冬梅書記、梁榮華局長帶隊。
檢查組根據基金專項治理行動工作要求和醫保經辦有關業務,主要檢查是否存在執行新冠肺炎救治醫保政策不嚴格、內審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約檢查不到位、違規辦理醫保待遇、違規支付醫保費用、虛假參保、虛假繳費、違規拖欠定點醫藥機構費用,以及內部人員“監守自盜”“內外勾結”等情況。檢查人員主要以查看資料、座談交流的方式進行。
隨后,檢查組與鶴山市醫保局對醫保工作進行深入的交流、探討。
下一步,市醫保局將繼續做好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維護參保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醫保基金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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