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遴選開平市醫療保障局2023-2024年度
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養服務供應商的公告
社會各汽車維修機構:
根據有關工作要求,我局擬采購1家公務用車維修保養服務供應商,服務履行期限為2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現面向社會征集遴選合作汽車維修機構。
一、合作內容
承擔我局公務用車的定點維修保養工作。
二、參選供應商資格要求
參選申請人必須符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選申請人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
(二)具有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的汽車整車維修二類以上(含二類)資質的汽車維修機構;
(三)具有完成所比選項目的設備和專業維修技術能力;
(四)企業近三年內無違法經營行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五)企業注冊地及經營場所必須在開平市市區(提供房產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復印件)。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
(二)報名地點:開平市醫療保障局三樓辦公室(地址:開平市人民東路5號2幢,聯系人:王先生,電話:2229805)。
四、資料提交
(一)參加遴選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已認真閱讀公告各項內容,同意認真履行各項要求,現申請參加遴選;
(二)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
(三)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業務范圍包括汽車維修等服務內容);
(四)汽車整車維修二類以上(含二類)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經營場所證明材料(提供房產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維修保養服務方案及工時費報價書。
(七)供應商按照遴選公告要求填報《公務用車維修服務遴選數據采集表》(附件)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八)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承諾書。
上述資料請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蓋單位公章,統一裝訂密封封裝提交。
附件:公務用車維修保養服務遴選數據采集表
開平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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