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附件:
測評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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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評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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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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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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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
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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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40
市民交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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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秩序狀況達標;
2) 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無闖紅燈、亂穿馬路現象;
3) 排隊候車,依次上、下車。
符合上述3項標準得12分;符合2項標準得7.9分;其余情形得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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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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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 舒適便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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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65
公交站點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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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交站點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換乘;
2) 斑馬線、隔離柵欄設置科學,方便乘客上下車、過馬路;
3) 市民對公交站點布局與交通便捷基本滿意。
符合上述3項標準得9分;符合標準1)、3)或標準2)、3)得5.9分;其余情形得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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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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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72
交通秩序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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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萬車;
2) 交叉路口阻塞率≤2%;
3) 無非法營運車輛和爭搶客源現象;
4) 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符合上述4項標準得12分;符合3項標準得7.9分;符合2項標準得3.9分;其余情形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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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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