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開平市農村人居環境衛生保潔工作方案》,堅持部門監管與鎮村管理相結合,政府補貼與地方自籌相結合,主體管理與服務外包相結合。根據各個村(居)實際需求,按比例配置一定數量的村(居)保潔員,對農村的環境衛生、垃圾分類、綠化養護、公廁、文體設施、休閑場所、路燈、景觀小品等公共基礎設施進行管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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