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性
有限性是自然資源最本質的特征。資源的有限性存在著兩個方面的含義:
第一,任何資源在數量上是有限的。資源的有限性在礦產資源中尤為明顯,按美國學者梅多斯于1974年的計算,全世界的金銀最多可開采20年;石油、汞、銅、鋁可開采40年;天然氣可開采60年;鎳可開采75年;鋅、錳、鐵、煤可開采100年。根據最近的測算,石油資源最多可采50年。由于任何一種礦物的形成不僅需要有特定的地質條件,還必須經過千百萬年、上億年漫長的物理、化學、生物作用過程,因此,相對于人類而言,礦產資源是不可再生的,消耗一點就少一點。其他的可再生資源如動物、植物,不僅其再生能力受自身遺傳因素的制約,受外界客觀條件的限制,而且利用過度,使其穩定的結構破壞后就會喪失其再生能力,成為非再生性資源。與其他有限資源相比,太陽能、潮汐能、風能等這些恒定性資源似乎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但從某個時段或地區來考慮,這些資源所能提供的能量也是有限的。
第二,可替代資源的品種也是有限的。煤、石油、天然氣和水力、風力等資源都可用于發電,但總的來看,可替代的投入類型是有限的。例如,溫室技術可替代土地資源而生產糧食,空間的利用可以替代工業及住宅用地的不足,但作為人類生存必須具有的淡水和氧氣至今還沒有找到可以替代的資源。
以上觀點都有一定的片面性。由于資源開發利用的潛力是無限的,任何物質都是不斷循環運動、不斷更新發展的,因此都可以不斷重復利用。而且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也是無限的,人類能夠依靠迅速發展的科學技術避免資源有限帶來的問題。但是,如果因此而對資源危機無動于衷,則是過于樂觀。由于不同資源其更新能力不同,更新所需要的周期也不同,如果不合理地開發利用,對它的消耗超過它的更新能力和更新速度,資源就得不到恢復而受到破壞,甚至從地球上消失。
資源的有限性要求人類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必須從長計議,必須珍惜一切自然資源,注意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決不能只顧眼前利益,掠奪式開發資源,甚至肆意破壞資源。
區域性
區域性是指資源分布的不平衡,存在數量或質量上的顯著地域差異,并有其特殊分布規律。自然資源的地域分布受太陽輻射、大氣環流、地質構造和地表形態結構等因素的影響。因此,其種類特征、數量多寡、質量優劣都具有明顯的區域差異,分布也不均勻,又由于影響自然資源地域分布的因素基本上是恒定的,在特定條件下必定會形成和分布著相應的資源區域,所以自然資源的區域分布也有一定的規律性。
例如,我國山西省煤炭資源的探明儲量占全國總儲量的27%以上,人們把山西比作“煤海”;長白山區林地面積和木材蓄積量分別占全國的11%和13.8%,人們把長白山比作“林海”。我國水資源南多北少;能源資源南少北多;水能集中在川、滇、黔、桂、藏五個省區;金屬礦產資源基本上分布在由西部高原到東部山地丘陵的過渡地帶。從世界范圍來看,資源的分布也是不均勻的,探明儲量約占世界總儲量58%的石油,集中在波斯灣盆地,再例如,隨著太陽輻射能量在地球表面的緯度帶遞變規律,從赤道向極地依次為雨林、季雨林、常綠林、落葉闊葉林、針葉林和苔原等;隨著水分循環的地域差別,從沿海向內地分別為森林、森林草原、草原、荒漠等。
自然資源具有區域性的特點要求人類在開發利用資源方面應以因地制宜為原則,只有充分考慮區域、自然環境和社會經濟特點,才能使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兼有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為人類造福。
整體性
整體性是指每個地區的自然資源要素彼此有生態的聯系,形成一個整體,觸動其中一個要素,可能引起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從而影響到整個自然資源系統的變化。這種整體性,再生資源表現得尤為突出。例如,森林資源除經濟效益外,還具有含蓄水分,保持土壤的環境效益,如果森林資源遭到破壞,不僅會導致河流含沙量的增加,引起洪水泛濫,而且使土壤肥力下降,土壤肥力的下降又進一步促使植被退化,甚至沙漠化,從而又將使動物和微生物大量減少。相反,如果在沙漠地區通過種草種樹慢慢恢復茂密的植被,水土將得以保持,動物和微生物將集結繁衍,土壤肥力將會逐步提高,從而促進植被進一步優化及各種生物進入良性循環。總之,各種資源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條件下,是按不同的比例、不同的關系聯系在一起的,形成不同的組合結構,并構成不同的生態系統。
自然資源的整體性要求對自然資源必須進行綜合研究和綜合開發。
多用性
多用性是指任何一種自然資源都有多種用途。如土地資源既可用于農業,也可用于工業、交通、旅游以及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等。同一種資源可以作為不同生產過程的投入要素,不同的行業對同一種資源存在著投入需求;同一行業的不同部門以及同一部門的不同經濟單位,甚至于同一經濟單位的不同企業或同一企業的不同車間、班組或工序都會同時存在著對同一種資源(如電力)的需求。自然資源的多用性只是為了人類利用資源提供了不同用途的可能性,到底采取何種方式來利用則是由社會、經濟、科學技術以及環境保護等許多因素決定的。
資源的多用性要求在對資源開發利用時,必須根據其可供利用的廣度和深度,實行綜合開發、綜合利用和綜合治理,以做到物盡其用,取得最佳效益。
相關附件:
有限性
有限性是自然資源最本質的特征。資源的有限性存在著兩個方面的含義:
第一,任何資源在數量上是有限的。資源的有限性在礦產資源中尤為明顯,按美國學者梅多斯于1974年的計算,全世界的金銀最多可開采20年;石油、汞、銅、鋁可開采40年;天然氣可開采60年;鎳可開采75年;鋅、錳、鐵、煤可開采100年。根據最近的測算,石油資源最多可采50年。由于任何一種礦物的形成不僅需要有特定的地質條件,還必須經過千百萬年、上億年漫長的物理、化學、生物作用過程,因此,相對于人類而言,礦產資源是不可再生的,消耗一點就少一點。其他的可再生資源如動物、植物,不僅其再生能力受自身遺傳因素的制約,受外界客觀條件的限制,而且利用過度,使其穩定的結構破壞后就會喪失其再生能力,成為非再生性資源。與其他有限資源相比,太陽能、潮汐能、風能等這些恒定性資源似乎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但從某個時段或地區來考慮,這些資源所能提供的能量也是有限的。
第二,可替代資源的品種也是有限的。煤、石油、天然氣和水力、風力等資源都可用于發電,但總的來看,可替代的投入類型是有限的。例如,溫室技術可替代土地資源而生產糧食,空間的利用可以替代工業及住宅用地的不足,但作為人類生存必須具有的淡水和氧氣至今還沒有找到可以替代的資源。
以上觀點都有一定的片面性。由于資源開發利用的潛力是無限的,任何物質都是不斷循環運動、不斷更新發展的,因此都可以不斷重復利用。而且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也是無限的,人類能夠依靠迅速發展的科學技術避免資源有限帶來的問題。但是,如果因此而對資源危機無動于衷,則是過于樂觀。由于不同資源其更新能力不同,更新所需要的周期也不同,如果不合理地開發利用,對它的消耗超過它的更新能力和更新速度,資源就得不到恢復而受到破壞,甚至從地球上消失。
資源的有限性要求人類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必須從長計議,必須珍惜一切自然資源,注意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決不能只顧眼前利益,掠奪式開發資源,甚至肆意破壞資源。
區域性
區域性是指資源分布的不平衡,存在數量或質量上的顯著地域差異,并有其特殊分布規律。自然資源的地域分布受太陽輻射、大氣環流、地質構造和地表形態結構等因素的影響。因此,其種類特征、數量多寡、質量優劣都具有明顯的區域差異,分布也不均勻,又由于影響自然資源地域分布的因素基本上是恒定的,在特定條件下必定會形成和分布著相應的資源區域,所以自然資源的區域分布也有一定的規律性。
例如,我國山西省煤炭資源的探明儲量占全國總儲量的27%以上,人們把山西比作“煤海”;長白山區林地面積和木材蓄積量分別占全國的11%和13.8%,人們把長白山比作“林海”。我國水資源南多北少;能源資源南少北多;水能集中在川、滇、黔、桂、藏五個省區;金屬礦產資源基本上分布在由西部高原到東部山地丘陵的過渡地帶。從世界范圍來看,資源的分布也是不均勻的,探明儲量約占世界總儲量58%的石油,集中在波斯灣盆地,再例如,隨著太陽輻射能量在地球表面的緯度帶遞變規律,從赤道向極地依次為雨林、季雨林、常綠林、落葉闊葉林、針葉林和苔原等;隨著水分循環的地域差別,從沿海向內地分別為森林、森林草原、草原、荒漠等。
自然資源具有區域性的特點要求人類在開發利用資源方面應以因地制宜為原則,只有充分考慮區域、自然環境和社會經濟特點,才能使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兼有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為人類造福。
整體性
整體性是指每個地區的自然資源要素彼此有生態的聯系,形成一個整體,觸動其中一個要素,可能引起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從而影響到整個自然資源系統的變化。這種整體性,再生資源表現得尤為突出。例如,森林資源除經濟效益外,還具有含蓄水分,保持土壤的環境效益,如果森林資源遭到破壞,不僅會導致河流含沙量的增加,引起洪水泛濫,而且使土壤肥力下降,土壤肥力的下降又進一步促使植被退化,甚至沙漠化,從而又將使動物和微生物大量減少。相反,如果在沙漠地區通過種草種樹慢慢恢復茂密的植被,水土將得以保持,動物和微生物將集結繁衍,土壤肥力將會逐步提高,從而促進植被進一步優化及各種生物進入良性循環。總之,各種資源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條件下,是按不同的比例、不同的關系聯系在一起的,形成不同的組合結構,并構成不同的生態系統。
自然資源的整體性要求對自然資源必須進行綜合研究和綜合開發。
多用性
多用性是指任何一種自然資源都有多種用途。如土地資源既可用于農業,也可用于工業、交通、旅游以及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等。同一種資源可以作為不同生產過程的投入要素,不同的行業對同一種資源存在著投入需求;同一行業的不同部門以及同一部門的不同經濟單位,甚至于同一經濟單位的不同企業或同一企業的不同車間、班組或工序都會同時存在著對同一種資源(如電力)的需求。自然資源的多用性只是為了人類利用資源提供了不同用途的可能性,到底采取何種方式來利用則是由社會、經濟、科學技術以及環境保護等許多因素決定的。
資源的多用性要求在對資源開發利用時,必須根據其可供利用的廣度和深度,實行綜合開發、綜合利用和綜合治理,以做到物盡其用,取得最佳效益。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