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見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發布前已經合法開展人工繁育經營活動,因名錄調整依法需要變更、申辦有關管理證件、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在行政許可決定作出前,可依法繼續從事相關活動。
特此公告。
附件: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pdf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農業農村部
2021年2月1日
咨詢部門:開平市林業局
咨詢電話:221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