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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開平市推動基礎
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開府〔2024〕3號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現將《開平市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教育局反映。
開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開平市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于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江門市委、市政府以及開平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基礎教育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聚焦問題、補齊短板,推動全市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聚焦教師隊伍建設和公辦優質學位供給,力爭到2035年,有效解決全市基礎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建成高質量基礎教育體系,人民群眾對基礎教育的獲得感和認同感不斷增強,全市基礎教育辦學質量顯著提升。
(一)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大力實施“新強師工程”和結對幫扶計劃,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到2025年,全市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學歷進一步提升,培養教育師資人才隊伍超2000人;到2035年,教師隊伍整體水平與東部“三區一市”大體相當,教師隊伍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年齡結構適應教育現代化發展需要。
(二)增加公辦優質學位供給。加強統籌協調,優化資源配置,重點加強公辦優質中小學和幼兒園學位建設。到2025年,全市新增基礎教育階段公辦學位超1.2萬個;到2035年,學校布局更加優化合理,公辦優質學位大幅增加,充分滿足人民群眾“上好學”的需求。
二、工作任務
(一)壓實主體責任
1.健全教育責任落實機制。建立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專題研究工作機制,市政府常務會議定期專題研究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工作,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集中財力和資源辦好基礎教育,落實舉辦基礎教育的主體責任。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強化高中階段教育管理。統籌全市基礎教育發展,主要落實管理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主體責任,健全教育投入機制,改善辦學條件,配齊配強教師,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切實落實每年簽訂工作責任狀的任務要求。[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2.統籌好教育事業發展與學校安全穩定。市教育局充分發揮開平市中小學校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能,統籌全市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風險隱患評估研判和隱患排查整治的長效機制,不斷完善學校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及市有關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能和屬地管理原則,指導、督促各學校(幼兒園)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穩定正常。[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教育局]
(二)提升校長、教師、教研員能力素質
1.提高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實施中小學校長“領航工程”,落實校長全員培訓制度,分級分類培養一批“種子校長”。建立中青年校長和后備校長培養制度,建立完善后備校長人才庫,新任校長主要從人才庫中擇優選拔。加強各級中小學名校長工作室建設,將工作室跟崗實踐作為校長學習提升學校管理能力的重要方式。建立健全校長考核、激勵等制度體系,推行中小學校長任期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管理。落實校長校內聽課講課評課制度,提高校長指導教育教學的能力素質。[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2.加強骨干教師培養。各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骨干教師隊伍建設,要按照不低于教師隊伍總數10%的比例培養本校骨干教師,充分發揮各級骨干教師在教師專業發展中的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深入實施中小學“三名工程”,著力加大“三名”(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人員培養力度,“十四五”期間建設省、市、縣級“三名工作室”分別不少于1、7、50個。支持教育人才發展,穩定優化基礎教育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3.全面提升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實行中小學教師全員輪訓制度,組織全市中小學教師到省內師范類院校培訓。加強教師專業發展支撐體系建設,發揮教師發展機構在教師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中小學校要根據實際開展校本培訓,重點提升教師教學技能和課程實施能力。支持全市中小學教師通過網絡教育、脫產學習、在職進修等多種方式提升學歷層次。全面落實中小學教師全員坐班制度,健全完善教師崗位職責考核機制,實現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激發隊伍活力;完善師德失范懲處機制,堅決將嚴重違反師德的教師清除出教師隊伍;對不適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師及時調離教學崗位,經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繼續承擔相應教學工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4.加強教研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市、校兩級教研體系,配齊各學科專職教研員。嚴格教研員準入制度,提高準入條件,新任專職教研員原則上應有6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具有高級以上教師職稱或研究生學歷。調整優化教師發展中心崗位結構,拓展教研員職業通道,鼓勵從一線優秀教師中選拔任用專兼職教研員。強化教研員工作職責,落實專職教研員到學校開展教學指導、深入課堂聽課評課制度,推動教研員聚焦教育教學關鍵問題開展課題研究。建立教師發展中心定點聯系學校制度和教研員定期到中小學任教制度,教研員在崗工作滿5年后,原則上要到中小學校從事1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推進教研訓一體化,充分發揮教研在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的支撐作用。深化教研員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選聘優秀教研員到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小學校任職或掛職制度。對于不履行教研職責、違背教研員職業道德、不適宜繼續從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員,要及時調離教研隊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5.運用信息技術助力教師專業發展。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平臺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積極推進“互聯網+教育”體系建設。加大“江門智慧教育平臺”使用力度,推動教師培訓資源共建共用共享。加強“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絡課堂”建設,大力開展“五邑名師大講堂”系列活動,充分發揮名師名課示范效應,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三)加大結對幫扶力度
1.建立結對幫扶機制。完善我市和廣東開放大學、珠海市教育局、香洲區教育局、鶴山市教育局以及相關中小學之間全口徑結對幫扶關系。加強與珠海市香洲區、廣東理工職業學院、鶴山市對口幫扶單位的對接溝通,完善市(區)之間、教師發展中心之間、中小學之間相互結對的3種結對關系。找準開平市基礎教育短板、弱項,根據自身發展目標定位等情況提出實際需求,提高幫扶的針對性、有效性。[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2.落實幫扶主體責任。健全結對幫扶統籌協調、資源配置、考核評價機制,強化主體責任,提高各方積極性。與支援方共同制定幫扶規劃,每年研究確定并協同實施幫扶項目。支援方和受援方每年選派校長、骨干教師、教研員等人員交流跟崗和駐點支教,提升開平教育管理、教育教學和教研等方面的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四)增加公辦優質學位供給
1.科學規劃學位資源布局。統籌考慮城鎮化進程、人口變化趨勢等因素,精準測算學位需求,結合上級下達的學位建設任務數,編制“十四五”期間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學位建設專項規劃,同步納入本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進一步優化調整公辦民辦義務教育結構,原則上不得審批設立新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要以城鎮住宅社區、城市發展新區、老城改造區、城鄉結合部、外來人口聚集區、產業聚集區、商業區等學位緊缺地區為重點,科學布局中小學幼兒園。[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
2.保障教育建設用地需求。建立公辦學位供給與商住用地開發、城市更新的聯動機制,按標準足額預留城鎮新建住宅小區中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不得隨意變更教育用地規劃,沒有按照規劃要求預留教育設施用地的居住建設項目原則上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對調高容積率的商品住宅項目應按人口增加比例調增配建學位數。對公辦學校圍墻內存在非教育用地的情況,要及時改變土地用途,支持學校實施改擴建項目。對土地權屬歸于村鎮集體、工業企業的學校,以及因年代久資料遺失等原因造成用地產權遺留問題,要及時予以妥善解決。[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建立基礎教育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對涉及基礎教育的學位建設等事宜優化審批流程、壓縮辦理時間,落實并聯審批、“一網通辦”、告知承諾制、聯合審圖、聯合驗收等改革措施,加快辦理學校基本建設審批事項。對因歷史遺留原因未辦理產權的學校項目,支持學校依法依規調整詳細規劃后進行改擴建或原址重建,或根據教學需要進行裝修改造。[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4.及時動態補充教職工。加大基礎教育編制統籌調配力度,促進教職工編制總量與在校學生數量相適應。加強事業編制挖潛創新,動態調整基礎教育編制總量,重點保障義務教育教職工編制增長需求,落實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每年按照標準和要求動態核定教職工編制。加快農村緊缺學科教師培養補充,通過招聘引進、本地培養等方式加快調整農村教師隊伍結構。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統籌全市教師資源配置和管理,促進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向基層合理流動。[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市領導牽頭的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定期會商,及時研究解決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將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作為“一把手工程”,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明確本地目標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全力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取得實效。[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委編辦、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強化資金保障。切實履行基礎教育辦學主體責任,落實一般公共預算教育經費“兩個只增不減”要求,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額安排用于教育,按規定用好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教育資金支持基礎教育發展。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新增債券按規定投入教育。鼓勵通過設立教育基金會、企業融資、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資金參與學校建設。應按照管理權限,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教育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時動態調整公辦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兒園學費(保教費)。按“經濟、簡約、實用”原則新建或改擴建學校,不搞超標準建設。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見》,需將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用于持續改善農村基本辦學條件、擴大城鎮學位供給、提升學校辦學能力。[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三)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制度和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注重增值評價和過程評價,充分激發工作積極性。對履職不到位、落實教師隊伍建設和公辦學位供給不力、區域內教育教學質量明顯下降、群眾滿意度差、教育領域穩定問題頻發且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區域,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教育局]
(四)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大宣傳力度,全面正確解讀黨的教育方針,做好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及新媒體等多種渠道,通過開設專題欄目、專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廣告、制作專題宣傳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維度立體宣傳報道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舉措及取得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營造基礎教育健康協調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
附件:1.開平市“新強師工程”實施方案
開平市“新強師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校長(園長)、教師、教研員綜合素質和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
各學段生師比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教師隊伍結構性緊缺狀況有效緩解,各學科特別是思政、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配備滿足教育教學需求。配足配強各學段各學科專職教研員。農村學校教師隊伍老齡化問題有效改善。教師學歷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幼兒園專任教師大專以上學歷比例達到98%,小學和初中專任教師本科以上學歷比例分別達到85%和98%,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比例達到23%。普通高中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學歷層次全員達到本科以上,幼兒園園長學歷層次全員達到專科以上。到2035年,教師隊伍學歷進一步提升,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年齡結構適應教育現代化發展需要。
(二)教師隊伍素質能力進一步提高
創新培養模式,建立市、校分級負責、協同推進的中小學教師人才培養機制。分級分類精準開展教師全員培訓,著力推動校長、教師和教研員三支隊伍專業發展,“十四五”期間梯次培養各類教學名師350人以上。到2025年,全市教育領軍人才隊伍達52人以上,有力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
(三)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深化
教師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根據中小學校長、教師、教研員崗位特點,以品德、業績、能力為主要內容,突出考核評價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學實績、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育管理實績、教研員教學研究水平和教學指導實績,形成合理的綜合評價體系。科學合理應用校長、教師、教研員評價結果,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引導校長專心治校,教師潛心育人,教研員精心指導教學。建立完善校長教師教研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更加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教育人事管理體制機制。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
1.加強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在全體教師中有針對性地開展“四史”特別是黨史學習教育。加強教師黨支部建設,實施全員輪訓。嚴把教師選拔聘用入口關,將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落到實處。配齊建強中小學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加強“思政育人”校園文化建設,全面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2.強化師德師風教育。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拓展師德教育載體,創新教師教育方式,遴選師德建設典型案例,開展多層次的優秀教師選樹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典型引領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弘揚新時代高尚師德,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樣在身邊、人人可學可做的良好局面。每年9月開展師德建設主題教育月活動,在職教師培訓中確保有師德師風專題教育內容。
3.嚴格師德考核監督。堅持師德第一標準,建立健全教師個人師德檔案,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選聘錄用、考核評價、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定期注冊的首要內容,落實師德失范“一票否決”制度。加大對師德失范問題查處力度,持續抓好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通報。進一步完善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有效參與的師德師風考核評價機制,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師德師風問題多發的領域開展專項督導。建立師德工作報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師德失范問題查處情況,每年報告一次師德工作情況。
(二)推動校長隊伍專業化發展
1.健全校長選拔任用制度
(1)落實任職資格準入制度。執行《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規定的任職資格要求,新任職校長原則上應有5年以上一線教學經歷,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其中高中校長應具備高級以上教師職稱),并有3年以上教育管理的工作經歷。
(2)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健全校長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把熱愛教育事業、政治過硬、品德高尚、公正廉潔、具有先進教育理念和管理能力、業務精湛的教師、教研員選拔到校長崗位上,不斷改善和優化校長隊伍素質結構。
(3)完善校長后備人才培養機制。建立校長隊伍后備人才庫,將符合條件的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或管理人員充實入庫,作為后備校長人選重點培養。
2.提升校長辦學治校能力
(1)開展校長任職資格和能力提升培訓。落實校長全員輪訓制度,每名校長每5年應接受不少于450學時的培訓。創新校長培訓模式,分類分批組織校長到知名高校、校長培訓基地等進行學習培訓,加強校長職業理想與職業道德教育,重點提升校長依法治校能力、實施素質教育能力、教育創新能力和引領學校可持續發展能力。
(2)大力實施中小學校長“領航工程”。圍繞課改、教改、學校管理、師生發展等領域開展校長專題研修,推動校長學思結合,知行合一。定期開展“名師大講堂”“送教下鄉”等活動,搭建校長展示交流、共同提高的平臺。選派業績突出,學習提升效果明顯的校長掛職鍛煉、跟崗學習、外出考察等,學習先進辦學理念、模式和管理經驗。到2025年,分級培養骨干校長不少于21名。
(3)落實校長聽課講課評課制度。高、初中學校領導至少擔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小學學校領導周課時量4節以上,幼兒園領導每周承擔幼兒半日生活組織與領導不少于1個半天。每名校長每學期聽課評課不少于30節。學校領導聽課講課評課情況列入校長考核重要內容,與校長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掛鉤。按要求聽課講課評課且教學質量好的校長,在干部任用、晉職晉級、評優評審等方面給予優先。
3.完善校長管理考核制度
(1)完善校長崗位設置與聘用管理。統一實行校長聘任制及聘任合同管理,市教育局與校長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崗位職責、工作目標、考核問責等內容。實行校長任期制,每屆任期為5年,在同一崗位連任一般不超過2個任期。因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后可以延長任職年限。對無法勝任或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予以調整或經組織處理。
(2)健全校長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符合校長崗位條件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根據中小學校不同規模、類型、學段實際,兼顧城鄉差異、辦學特色等情況,科學合理確定考核評價指標,積極推進分類考核,對校長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評價結果應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引導校長不斷提升現代學校治理能力和水平。
(3)加強校長交流輪崗管理。鼓勵校長跨區域、跨學段交流,鼓勵優秀校長帶頭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積極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
(三)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1.提高教師學歷層次。提高在職教師學歷層次,搭建在職教師學歷提升平臺,為符合條件的教師提供專科、本科學歷教育機會。提高新教師入職的學歷要求,新招聘幼兒園教師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義務教育階段以補充有師范專業背景的本科學歷教師為主,鼓勵補充教育類或學科類研究生層次的普通高中教師。
2.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進一步統籌全市教師培訓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制定的教師、校(園)長、教研員分層分類培訓課程體系,推進教師培訓一體化發展,全面提升教師隊伍教育教學能力素質。建設特色鮮明、研訓一體的教師發展中心,充分發揮市教師發展中心在本地教師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創新教師培訓內容和方式,提高培訓質量。推動信息技術與教師培訓的有機融合,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混合式研修培訓,探索“一校一案”“一科一策”“一師一題”校本研修新模式。為全面落實教師全員培訓制度,使每名教師每5年應接受不少于450學時的培訓,把教師選修科目的培訓權限下放到校級,簡化校本培訓的申報流程。同時,加強緊缺學科和重點領域教師專項培訓,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新課標培訓、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與管理人員培訓、民辦學校教師及管理者能力提升培訓。2027年以前,市教師發展中心爭取落實教師年度繼續教育90個學時的全員培訓任務。
3.健全骨干教師培養體系。各學校要建立完善各類教育人才培養梯隊,立足本地本校實際,加大教育人才的培養力度。推進實施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造就一批業內認可、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每年培養10名以上市級卓越教師、50名以上縣級教學名師。打造年輕教師成長綠色通道,將教育教學表現突出的年輕教師納入重點培養項目。建立教育人才儲備庫,精準培養各層次人才,搭建層級分明、晉升暢順的教師隊伍成長平臺。實行教育人才保護政策,校長、教師和教研員被評選或認定為省、江門市級相關人才后,原則上應在開平繼續服務5年以上。
4.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全面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創新發展。重點加強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絡課堂等三個課堂建設及“粵教同一堂課”應用建設,推動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共建共享。積極組織開展中小學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大賽、中小學班主任專業能力大賽、“五邑名師大講堂”“省百學員巡回講學”等活動,為青年教師展示教育教學風采提供學習交流平臺,對教學競賽獲獎教師在評優評先、職稱評聘、績效獎勵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5.幫扶農村教師專業發展。深入實施“銀齡講學計劃”,公開招募符合條件的優秀退休教師、校長、教研員等到農村學校任教講學,每年組織優秀教研員和教師開展送教下鄉活動,幫助提升農村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四)打造高水平教研隊伍
1.配齊配強教研隊伍。市教師發展中心應按學段配齊所有學科的專職教研員。鼓勵從優秀一線教師中選拔任用專兼職教研員。建立健全教研員準入制度,嚴把教研員入口關,專職教研員應具有扎實的教育理論功底,教學經驗豐富,組織協調能力強,教育教學業績突出,原則上應有6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具有高級以上教師職稱或研究生學歷。
2.加強教研員專業能力培養和團隊建設。實施學科教研基地項目,建設教研基地不少于70個,大力培養學科教研拔尖人才和學科教研團隊。實施校(園)本教研基地建設,培養校本教研示范校和校本教研團隊,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健全教研員全員培訓和3年一周期教研能力提升研修制度,每位教研員每年接受培訓累計不少于90學時。支持教研員參加國內外教研交流與合作。
3.深化教研員管理制度改革。強化教研員工作職責,教研員每年深入學校開展教學指導不少于80天,深入課堂開展聽課評課分別不少于80節,開設公開課、示范課或專題講座每年不少于5次。探索建立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聯系鎮(街)、鄉村學校和教學點的工作機制。鄉鎮中心學校教研員由教育部門安排,并給予相應的待遇。建立專職教研員定期到中小學任教制度,教研員在崗工作滿5年后,原則上要到中小學校從事1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拓展教研員職業通道,調整優化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專業技術崗位結構。建立健全優秀教研員到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小學校任職或掛職制度。強化教研員考核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教研員職稱評聘、績效分配、評優評先、培養培訓的依據。在各類評優評先表彰活動中保障教研員與教師同等地位待遇。建立教研員退出機制,對于不履行教研職責、違背教研員職業道德、不適宜繼續從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員,應及時調整出教研隊伍。
(五)全面推進教師管理體制改革
1.健全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嚴格落實教師資格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改進教師招聘方法,積極采用面試+筆試、直接面試、考察聘用等方式引進高層次人才進入教師隊伍。針對城鄉不同區域、不同崗位實際需求,精準招聘所需學科教師,特別是思政、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科學、勞動、心理、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學科教師。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對不適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師按規定及時調離教學崗位,被調整人員需通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崗。
2.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加強縣域內教師資源的統籌管理,完善中小學教職工崗位設置管理,合理核定中小學教師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的結構比例。加強臨聘教師管理,公辦中小學校臨聘教師數占在編在崗教職員總數比例不得超過5%,力爭臨聘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符合條件的臨聘教師,可通過公開招聘等規范程序擇優聘用。
3.深化教師評價制度改革。堅持立德樹人的教師評價導向,注重加強思想政治、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教研科研、綜合育人、專業發展等方面的綜合評價。強化教師考核評價結果應用,評價結果與評優評先、職稱評聘、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掛鉤,充分發揮教育評價的導向、激勵、改進的功能,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落實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改進評審辦法和評價標準。
4.提升教師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強教師管理信息化建設,強化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在日常教師管理方面的常態化應用,發揮其在教師資格認定、定期注冊、師德考核、培養培訓、職稱(職務)評聘、評優評先、項目申報、交流輪崗、管理評價等方面的信息支撐和管理作用。
5.全面減輕中小學教師不合理工作負擔。規范減少各類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進校園,讓教師潛心教學。各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應先征得教育部門同意后,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上報教育部門,按程序報批后實施。根據需要統籌安排各類報表填報工作,精簡填寫內容和次數,杜絕重復上報各種數據及多頭填寫表格現象。
三、強化組織保障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教育部門、學校、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要切實履行“新強師工程”的主體責任,制定本地本單位推進落實“新強師工程”任務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措施,細化具體項目安排。市財政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領域優先保障,要按照不低于本地教師工資總額2%安排繼續教育經費,各中小學校要按不低于年度生均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10%安排教師培訓經費。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督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新強師工程”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2: 開平市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優質學位供給實施方案
開平市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優質
學位供給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增加公辦優質中小學幼兒園學位供給為重點,加快推進基礎教育公辦優質學位建設,滿足適齡兒童青少年入學需求。到2025年,實現學位供給總體平衡和布局結構合理,新增基礎教育階段公辦學位超1.2萬個;全市學前教育“5080”成果得到鞏固提升,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以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9%以上,有效消除中小學大班額。堅持學位擴容和質量提升并重,不斷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到2035年,公辦優質學位大幅增加,學校布局科學合理,有效解決“城鎮擠”問題,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水平明顯提升,滿足人民群眾“上好學”需求。
二、按需科學規劃
(一)精準測算學位需求。綜合城鎮化進程、常住人口規模、人口變化趨勢、消除大班額等因素,參照城鎮基礎教育各學段學校千人學位數標準,精準測算各學段學位需求,為學位規劃建設提供依據。測算學位時要統籌考慮鞏固學前教育“5080”成果、公辦民辦義務教育結構調整、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提高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比例,以及高中階段普職協調發展、新高考改革選課走班等增量需求,同時要充分考量本地事業編制總盤子、財政供養能力等現實條件。
(二)科學編制建設規劃。根據江門市下達的“十四五”期間基礎教育公辦學位建設任務表,結合我市實際,新增公辦學位總數原則上不少于下達的學位建設任務數,編制本地“十四五”期間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學位建設專項規劃(簡稱《專項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
“十四五”期間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學位建設規劃表
(三)合理布局學位資源。嚴格執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落實城鎮居住區幼兒園、小學、初中學校配套建設要求。新建住宅社區配套教育設施必須舉辦為公辦中小學校、公辦幼兒園。以城鎮住宅小區、城市發展新區、老城改造區、城鄉結合部、外來人口聚集區、產業聚集區、商業區等學位緊缺地區為重點布局學校建設。合理確定新建居住區、舊改項目配套教育設施的服務半徑,防止形成大校額學校。合理規劃農村學校布局,重點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保留并辦好必要的教學點。每個鄉鎮(不含街道)建成一所以上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每個鄉鎮建成一所以上規范化公辦中心幼兒園,每個街道轄區內至少設置一所公辦幼兒園。辦好一所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優化調整公辦民辦義務教育結構,原則上不得審批設立新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統籌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布局,適應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和學位需求。
三、強化要素支撐
(一)加強教育用地統籌。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基礎教育需求,優化教育設施用地布局,預留土地空間。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及市有關單位在編制和調整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充分征求教育行政部門意見,在城市建設中同步考慮學校布局建設,按規劃人口預留教育用地,不得隨意變更教育用地規劃。實行教育用地保障制度,將新增建設用地、盤活的存量建設用地,用于保障學校建設用地的合理需求。非營利性基礎教育設施年度用地計劃指標統一向省申請,城鎮新建中小學校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由市政府統籌解決。
(二)創新用地保障機制。建立公辦學位供給與商住用地開發、城市更新的聯動機制,按標準足額預留城鎮新建住宅小區中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沒有按照規劃要求預留教育設施用地的居住建設項目原則上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對調高容積率的商品住宅項目應按人口增加比例調增配建學位數。探索實施差異化生均用地標準,適當提高部分城市核心區教育用地容積率、建筑密度等指標上限。
(三)強化多元經費保障。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及市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基礎教育辦學的主體責任,加大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投入力度,落實“兩個只增不減”要求,統籌落實基礎教育公辦學位建設所需資金。積極爭取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基礎教育公辦學校建設(含新建、改擴建)項目積極申請省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支持。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及市有關單位應遵循集中安排、突出重點的原則,將省級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優先安排用于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建設,并統籌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債券、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讓收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收入等支持符合條件的公辦學位建設。鼓勵通過設立教育基金會等多渠道籌措資金參與學校建設。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見》,將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用于持續改善農村基本辦學條件、擴大城鎮學位供給、提升學校辦學能力。
(四)足額配置教師資源。加大基礎教育編制統籌調配力度,完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統籌調劑、周轉使用制度。挖潛創新教師編制配置,重點保障人口流入地基礎教育發展需要和義務教育教職工編制增長需要。每年按照標準和要求動態核定基礎教育教職工編制,通過“編制周轉池”“縣管校聘”等改革措施,提升教職工編制配置使用效益。加強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標準、統一招聘、統籌調配臨聘教師,所需人員經費由同級財政核撥,確保臨聘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不斷完善學前教育機構編制保障體系建設。
四、創新供給機制
(一)優化項目報建手續。優化學位建設項目選址、征地報批流程,對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中小學幼兒園建設項目開辟“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壓縮辦理時間。落實并聯審批、“一網通辦”、告知承諾制、聯合審圖、聯合驗收等改革措施,加快辦理學校基本建設審批事項。
(二)加快校舍建設進度。市有關單位根據《專項規劃》,制定分年度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建立工作臺賬,落實責任分工,強化項目建設進度管理,確保規劃建設學校如期建成并交付使用。城鎮居住區配套學校要與住宅項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要加強項目工程質量監管,嚴格執行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相關設計規范和建設標準,確保新建和改擴建的中小學幼兒園生均用地面積、生均校舍建筑面積、生均運動場地面積等各項指標達到規定要求。允許項目建設單位選擇有利于加快建設的技術體系,因地制宜選擇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和項目管理模式。
(三)多渠道擴增公辦學位。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小學閑置校舍等資源,以租賃、租借、劃轉等形式舉辦公辦幼兒園。支持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公辦幼兒園。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地方政府合作舉辦公辦性質的中小學校。組織開展民辦學校辦學和資產情況摸查,支持民辦學校按規定逐步轉型為公辦學校,支持各鎮(街道)收回租賃集體資產到期的民辦學校(幼兒園)舉辦為公辦學校(幼兒園)。“十四五”期間,通過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一定比例學位的方式,增加公辦學位資源供給,保障隨遷子女受教育的權利。
(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土地權屬歸于村鎮集體、工業企業的學校,以及因年代久資料遺失等原因造成用地產權遺留問題,要及時予以妥善解決。對公辦學校圍墻內存在非教育用地的情況,要及時改變土地用途,支持學校實施改擴建項目。對因歷史遺留原因未辦理產權的學校項目,支持學校依法依規調整詳細規劃后進行改擴建或原址重建,或根據教學需要進行裝修改造。
五、提升辦學質量
(一)創新學校辦學模式。要按照“建一所、優一所”的原則,優化教育資源配置,高標準、高起點辦好每一所新建學校。鼓勵和支持學校特色、多元、創新發展。鼓勵創新辦學模式,加大區域內教育資源整合力度,通過合并、托管、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對口幫扶等多種形式,發揮優質品牌學校的示范帶動作用;通過輸出辦學理念、管理模式、課程資源、教學模式、優秀教師團隊等方式,推動新建學校、薄弱學校快速發展,形成辦學特色和品牌,打造家門口的好學校,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二)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選優配強中小學校長,加大校長培養培訓力度,提升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育改革領導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加強骨干教師隊伍培養,落實教師全員培訓制度,組織全市中小學教師到省內師范類院校培訓,提高教師師德踐行能力、教學實踐能力、綜合育人能力和自主發展能力,引導教師靜心教書、潛心育人,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創新教學方式方法,提升教育教學實效。
(三)提高學校辦學質量。深化學校辦學機制改革,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校,提高學校治理能力和管理效能,激發學校辦學活力,增強學校發展動力,提升辦學支撐保障能力。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堅持“五育”并舉,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注重學生核心素養培養,強化學習方式變革,建立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新型教與學關系,著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時代新人,全面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和育人水平。
六、加強組織保障
(一)壓實主體責任。堅持基礎教育公益性原則,充分認識到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優質學位是提高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幸福感的重要舉措,切實扛起主體責任,統籌調配土地、資金、教師編制等要素資源,下大氣力完成學位建設任務。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及市有關單位要建立“一把手”負責制,強化部門聯動,建立會商機制,切實把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優質學位作為未來五年乃至十五年的重點工作、重大工程強力推進,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考核激勵。新增基礎教育公辦學位應以政府購買學位為過渡手段,以“新建公辦”和“民轉公”為最終目標。根據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基礎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重點在教育資源供給、體制機制創新、課程教學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試,力爭產出更多優秀教學成果。建立健全學位建設督查機制,通過數據監測、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對基礎教育學位建設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于推進不力、進度滯后的,重點掛牌督辦;對于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