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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讀:《開平市翠山湖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項目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措施》
文件鏈接:關于印發《開平市翠山湖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項目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措施》的通知
圖解:《開平市翠山湖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項目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措施》
音頻解讀:《開平市翠山湖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項目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措施》
咨詢部門:開平市翠山湖投資促進股,咨詢電話:2886666
為貫徹落實國家“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珠西行動”、江門市“工業立市”戰略部署,開平將生物醫藥產業列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為搶抓生物醫藥發展機遇,推進開平市生物醫藥產業專業園招商工作高質量發展,我市印發了《開平市翠山湖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項目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現就《措施》作如下解讀:
《措施》的制定背景
生物醫藥是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支柱,《“十四五”醫藥工業發展規劃》中明確醫藥工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性產業,是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基礎。為加快發展生物醫藥與健康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廣東省發展生物醫藥與健康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中提出生物醫藥產業重點任務和重點工程,建立保障措施,加大資金支持,增加財政投入力度,強化風投創投扶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生物醫藥研發創新、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企業孵化。《江門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將生物醫藥與健康列入重點培育發展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同時,根據《江門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要求,為完善制造業發展環境,江門市擬統籌各級專項扶持資金,強化對先進制造業發展的資金扶持力度。圍繞上級的相關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提升對優質生物醫藥產業項目的招商競爭力,翠山湖管委會積極向長三角、珠三角等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較快的先進地區取經學習,并組織起草了《措施》,為園區的招商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措施》的制定依據
《“十四五”醫藥工業發展規劃》(工信部聯規〔2021〕217號);
《廣東省發展生物醫藥與健康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粵科社字〔2020〕218號);
《江門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江府〔2022〕8號);
《蘇州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蘇府辦〔2019〕69號);
《蘇州工業園區建設生物醫藥產業標桿園區的若干意見》(蘇園管〔2020〕46號);
《廣州知識城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十條實施細則》(穗埔府規〔2021〕5號)。
《措施》的制定程序
文件在起草過程中履行了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法制工作機構合法性審查、領導班子會議等相關法定程序,經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報市政府審議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印發,上述制定程序符合《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有關規定。
《措施》的主要內容說明
《措施》共分為四章十五條,主要規定了翠山湖產業園區生物醫藥產業項目新藥研發、仿制藥品、醫療器械、資質認證、委托生產、規模發展、綠色發展、重大項目八大層面的獎勵范圍、條件和標準,明確了獎勵申報的方式、具體申報材料、受理及審核流程。
《措施》的各章節內容概括
第一章適用范圍,主要說明了《措施》的適用范圍及企業條件標準。
第二章獎勵標準,明確了新藥研發、仿制藥品、醫療器械、資質認證、委托生產、規模發展、綠色發展、重大項目八大層面的獎勵范圍、條件和標準。
第三章申報流程,明確了符合政策條件的單位或個人申請相關的扶持獎勵的程序,主要包括:分期申報、申報資料、審查評審三個方面。
第四章附則,明確了《措施》的相關管理要求及扶持政策出資單位和實施時間。
其他事項
《措施》自2023年7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