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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江門市民政局 江門市財政局關于江門市孤兒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自然增長機制的調整方案》的通知(江民福〔2019〕8號),按照孤兒基本生活費自然增長機制,2020年我市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分別為集中供養2200元/人/月,分散供養1550元/人/月,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開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