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聲明
張振興因保管不善,將開府集用(1989)第070357號集體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集體土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振興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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