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市歷史遺留礦山治理恢復工作,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歷史遺留礦山圖斑變更核查的通知》、《廣東省歷史遺留礦山自然復綠認定指引(試行)》等文件要求,經開平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現對我市第二批歷史遺留礦山自然復綠認定結果(詳見附件)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個人對公示結果有疑義的,可向開平市自然資源局進行反饋(聯系人:郭樹仁;聯系電話:0750-2257763)。
附件:開平市第二批擬自然復綠歷史遺留礦山公示表
開平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