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同意,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印發《廣東省2016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我省2016年地質災害發展趨勢做出分析和預測,并提出多項措施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根據《方案》預測,2016年全省地質災害比正常年份偏重,局部災害性強降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要原因,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質災害將主要出現在5-8月,特別是“龍舟水”及臺風降雨集中期,可能引發較嚴重群發性突發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質災害。
《方案》指出,全省51個重點防范山區縣(市、區)為地質災害重點預防區;正在施工建設的廣州市、佛山市、深圳市、東莞市、惠州市、珠海市地鐵沿線及輕軌交通網和6處主要礦山為地質災害重點預防地段;威脅100人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有521處,其中,威脅1000人以上的58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為重點防范對象。
《方案》要求各地進一步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機制,提高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強化汛期值班、險情巡查和災情速報制度;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禁止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審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