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工信部發布《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標志著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準入門檻提高,將告別“野蠻生長”。
“2009年6月,工信部制定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規則》。而這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是根據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狀況進行的調整。”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準入規則》調整滯后帶來的一些問題已經顯現。企業準入門檻偏低,特別是允許改裝類企業自制自用底盤,研發、產品驗證能力不足,安全隱患風險增加;受補貼政策、地方投資熱等因素影響,行業散亂發展趨勢加劇。
業內專家指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品的準入門檻偏低,表現在低成本、低品質、同質化產品現象嚴重,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苗頭。2012年到2015年,列入工信部推薦目錄的車型從639款增加到3411款,但產量達到1000輛以上的只有77款,其中227個乘用車車型中產量1000輛以上的只有43款。
“新的準入規則對企業要求提高了,比如要求企業有比較強的開發能力,能夠對全部產品進行全生命周期的監控,而且取消了自制底盤改裝類生產企業。”董揚分析說。
業內專家預計,新的準入規則實施后,預計兩年內達到條件的新增整車企業為10家左右,并且不再新增自制底盤的改裝類生產企業。同時,預計兩年后現有119家整車企業約有2/3的企業可達到條件;現有85家自制底盤的改裝類企業約有1/10的企業可達到條件。“具體還要看政策實施的實際效果,對于新能源汽車這樣一個技術和市場發展都比較快的產品和產業來說,政策進行微調也是很正常的。”董揚說。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裝備工業研究所所長左世全告訴記者,準入門檻的提高也意味著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還是要抓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應用,要著眼于動力電池、電控、電機的創新突破以及系統優化設計,練好內功提升競爭力。(記者 黃鑫、實習生 李世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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