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印發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通知》,正式發布《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通則》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通則》嚴格劃分了許可審查的方式,優化了現場核查要求,完善了許可審查機制,提出了行政許可方便服務機制。
與現行《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相比,本《通則》主要有“兩通一簡”三大變化:一是實現《通則》的通用性。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劑通用一個《通則》,對同一企業生產不同類別食品,統一審查基本要求,與“一企一證”原則實現有效銜接;二是實現許可與監管的聯通。加強生產許可與日常監管的銜接,體現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原則。同時將現場核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由企業在取得許可證后一個月內完成,三個月內監督檢查,不僅縮短企業辦證時限,而且使許可和監管活動緊密聯通;三是簡化了延續、變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審查要求,簡化了對試制產品檢驗合格報告的要求以及對外設倉庫的核查要求。(記者 吉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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