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近日發布了《關于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債務規模較大的困難企業,由3家以上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成立債權人委員會,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針集體研究增貸、穩貸、減貸、重組等措施,有序開展債務重組、資產保全等相關工作,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形成合力,幫扶困難企業走出困境。
《通知》要求,債務企業的所有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參加債委會。為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企業提出的新資金需求有充分理由的,債委會可以通過組建銀團貸款、建立聯合授信機制或封閉式融資等方式予以支持。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一致行動,切實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持,不得隨意停貸、抽貸;可通過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解困。
《通知》指出,開展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至少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企業發展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二是企業產品或服務有市場、發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組價值;三是企業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金融債務重組意愿。(記者 歐陽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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