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開平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9.38萬元,完成預算27.50萬元的70.4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預算0.00萬元的10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0.07萬元,完成預算14.00萬元的71.93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9.31萬元,完成預算13.50萬元的68.96 %。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23.76萬元,下降55.08%。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5.28萬元,下降60.2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8.48萬元,下降47.66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相應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貫徹執行中央厲行節約的規定,減少公務接待次數,并盡量在單位食堂安排公務接待,公務接待支出比上年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占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0.07萬元,占51.96%;公務接待費支出9.31萬元,占48.04%。具體情況如下:
1. 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2015年因本單位沒有出境任務(如:參加市政府赴港招商代表團等),所以因公出國(境)費的回車船費和食宿費等支出無預算及無發生。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0.07萬元,全部為運行維護費支出,未發生公務車購置支出。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6輛,平均每輛1.68 萬元。主要用于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礦產資源監管、耕地保護、日常業務工作用車等。
3. 公務接待費支出9.31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事業單位共發生國內接待53批次,接待人數共915人次。主要包括省廳執法監察檢查驗收、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作檢查驗收、開平市數字縣(區)地理空間框架建設項目及廣東“一村一鎮一地圖”建設工作項目督查、開平市1:1000航空攝影測量及正射影像圖制作項目檢查、不動產登記工作機構成立及業務開展情況各項檢查和業務交流活動等。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
| | | | | | | | | | | 公開07表 |
部門:開平市國土資源局 | | | | | | | | | 單位:萬元 |
2016年度預算數 | 2016年度決算數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小計 | 公務用車 購置費 | 公務用車 運行費 | 小計 | 公務用車 購置費 | 公務用車 運行費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7.50 | 0.00 | 10.00 | 0.00 | 14.00 | 13.50 | 19.38 | 0.00 | 10.07 | 0.00 | 10.07 | 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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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有關填表說明:
(1)本表數據填列數據以“萬元”為金額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2)2016年預算數為“三公”年初預算數,決算數包括當年財政撥款預算和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安排的實際支出。
(3)1欄=(2+3+6)欄,3欄=(4+5)欄。7欄=(8+9+12)欄。9欄=(10+11)欄。
(4)“三公”數據合計為零的,在合計欄填列“0”,并在決算情況說明中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