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單位:
為了更好地實踐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有領導、有計劃、有成效地推動文明城市建設引向深入,把我市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到新水平,市委要求今年繼續創建一批生產業務好、班子建設好、制度管理好、道德風尚好、環境建設好、綜合治理好的標兵文明單位和以優秀業績、優質服務、優美環境、優良秩序、優化管理為主要內容的文明窗口,以此作為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素質、促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點工程。現就今年創建標兵文明單位和文明窗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市直各單位黨組(支部)書記要親自抓標兵文明單位和文明窗口的創建工作,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制定計劃,周密實施。單位或窗口的創建計劃請于4月1日前書面報市文明辦(曾獲江門市、開平市“標兵文明單位”和“文明窗口”的單位和窗口不再參評)。電話:2216864。
二、市擬于9月份對上報的單位和窗口創建點進行初評,12月上旬進行總評驗收。
三、在做好評比驗收的基礎上,對創建水平較高的達標文明單位和文明窗口,分別授予“開平市標兵文明單位”和“開平市文明窗口”榮譽稱號,并給予獎勵。
四、從全市的“標兵文明單位”中選出2個高標準的單位參加“江門市標兵文明單位”的驗收評比,選出1—2個高標準的文明窗口參評“江門市文明示范窗口”。
五、“標兵文明單位”和“文明窗口”評比驗收工作分別以《開平市標兵文明單位創建標準》和《開平市文明窗口創建標準》為準則。
以上通知,請市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支部)認真貫徹執行。
附:1、《開平市文明單位創建標準》
2、《開平市文明窗口創建標準》
中共開平市委辦公室
中共開平市委宣傳部
開平市文明辦
二OO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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