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關于做好市縣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的意見》和《開平市機構改革方案》精神,開平市馬岡鎮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設置方案如下: 一、開平市馬岡鎮黨群服務中心(開平市馬岡鎮退役軍人服務站)。正股級,公益一類,核定事業編制19名,其中主任(站長)1名,副主任(副站長)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黨群服務、公共服務、政務服務、社會事務、民生保障、退役軍人、社會治理、經濟發展和城鎮建設的政策規定。(一)協助推進數字政府建設、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工作;統籌協調行政審批服務窗口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承擔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具體服務和管理工作;承擔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協助辦理轄區內勞動監察和各類社會保險(障)工作。組織開展各類文藝和體育活動,宣傳黨的方針、政策、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管理民間藝術遺產,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協助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工作。(二)負責退役軍人信息管理、維權、信訪、慰問、幫扶、榮譽激勵、服務保障、就業創業指導等工作。(三)承擔基層網格化治理日常事務性工作和智能平臺系統管理工作;負責網格信息收集、匯總、分析、辦理、上報等事務性工作;指導村(居)網格化服務有關工作。(四)承擔經濟統計、經濟普查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工業經濟、商業經濟的業務性工作,服務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發展,推進中小企業和商業企業梯度培育。承擔做好城鎮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綜合管理等相關服務性、事務性工作。承辦黨委、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開平市馬岡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正股級,公益一類,核定事業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水產、氣象、農業市場信息服務和“河長制”、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等涉農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服務性、技術性工作;負責協助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承擔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農業農村現代化及鄉村振興相關事務性工作;協助做好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農業技術、農業科技、農業機械的引進和推廣工作;協助做好“三防”和森林防火工作。承辦黨委、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開平市馬岡鎮財政所。正股級,公益一類,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經費按原供給標準撥付。主要任務是:負責財政年度預算、決算工作;負責財政收入、財政支出管理;負責經費核撥和規費的收繳、管理;負責財務結算管理;負責政府項目的融資及資金使用監控管理工作;負責公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負責財政結算等工作。承辦黨委、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事項 1.不再保留開平市馬岡鎮公共服務中心(開平市馬岡鎮文體服務中心)、開平市馬岡鎮綜合治理服務中心(開平市馬岡鎮全科網格服務中心)、開平市馬岡鎮經濟發展服務中心(開平市馬岡鎮城鎮建設服務中心)、開平市馬岡鎮執法服務中心。開平市馬岡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不再加掛開平市馬岡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站、開平市馬岡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牌子。 2.上述單位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調整的,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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