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開府辦〔2011〕79號 關于印發擴大開平市高齡老人政府津貼發放范圍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翠山湖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擴大開平市高齡老人政府津貼發放范圍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老齡辦反映、聯系。 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擴大開平市高齡老人政府津貼 發放范圍實施方案 為完善開平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高齡老人補(津)貼制度,進一步加大對高齡老人的照顧和保障力度,建設幸福開平。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擴大江門市區高齡老人政府津貼發放范圍的通知》(江府辦函〔2011〕188號)的要求,結合開平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對象和發放標準 (一)、發放對象 凡持有開平市戶籍且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高齡老人。 (二)、發放標準 80至89周歲的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30元;90至99周歲的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100周歲以上(含100周歲)的高齡老人的發放標準,從原來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二、其他事項 發放高齡老人政府津貼的申請程序、發放辦法、資金來源和管理等按開府辦[2011]15號《關于印發開平市90周歲以上老人政府高齡津貼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執行。 本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1.開平市高齡老人政府津貼申請表 2.開平市高齡老人政府津貼終止領取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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