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岡鎮各用人單位:
為落實做好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維護用人單位健康發展和勞動者生命安全,實現安全有序復工復產,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粵府明電〔2020〕6號)、《廣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實施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11號),以及開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工作要求,2月10日0時以后,我鎮用人單位復工復產須實行提前報備制度。現將有關指引告知如下:(一)防控機制到位。建立疫情防控內部責任機制和應急預案。(二)員工排查到位。企業職工健康監測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檔”建檔分類篩查機制,已有效規勸來自或去過重點疫情地區的員工留在當地暫不返崗復工。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或“與重點疫情地區人員接觸史”的員工,應取得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解除醫學觀察證明或健康證明,方可上崗。(三)設施物資到位。衛生防護用品和隔離觀察場所齊備,做好口罩、測溫儀、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四)內部管理到位。每日監測員工身體狀況并按規定上報情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復工復產上崗前開展個人防護知識全員教育,落實《公眾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業年后返工人員)》的“8個一”要求(一報健康狀況、一測體溫、一戴口罩、一設隔離留觀室、一致電、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一次健康教育、一強化人文關懷)。準備復工復產的用人單位,須至少提前2個自然日向鎮經濟促進局進行報備。報備時需提供如下資料:(二)《開平市疫情防控期用人單位復工計劃表》(含復工疫情防控承諾書);(四)《開平市用工情況疫情防控摸排表》(電子版及蓋章掃描件)(六) 衛生防護用品(口罩、測溫儀、消毒水等)清單及照片、辦公場所現場照片。鑒于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用人單位不一定需通過現場提交以上資料,可以把資料打印掃描后發送電子郵件至郵箱:magangjcj@163.com,也可提交資料到馬岡鎮經促局,聯系人:馮小姐,電話:2877216。各企業要自覺履行應盡的社會義務,及時向當地政府部門動態報送返崗及“兩史”員工數據信息,不得遲報、瞞報、漏報、謊報。要有效落實防控疫情、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主體責任,全面做好復工復產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各企業因不遵守國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規定,造成相關后果的,將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