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梁瑞玲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
根據開組通[2018]45號文《關于印發<開平市公務員股級職務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團開組字〔2019〕34號《關于同意梁艷姍等同志免職的批復》的精神,結合我鎮工作需要,經2019年11月8日鎮黨委會議研究,同意:
梁瑞玲同志任水口鎮婦聯專職副主席(正股級),免去水口鎮組織工作辦公室主任、專職組織員職務;
免去梁艷姍同志水口鎮團委專職書記職務;
免去李玉燕同志水口鎮團委副書記職務。
中共開平市水口鎮委員會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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