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我市中小微企業吸納脫貧人口就業,市農業農村局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21]1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5部門《關于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26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5部門《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9號)等文件要求,對招用外省非協作地區(除廣西、貴州、西藏、新疆以外的地區)脫貧人口就業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現將2024年度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發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條件、標準及期限: (一)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二)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招用外省非協作地區脫貧人口,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2、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3、用人單位于有關人員穩定就業滿6個月之日起1年內提出補貼申請。 (三)補貼標準:每人5000元。 (四)補貼期限:一次性。先到先得,發完即止。 二、申報方式: (一)申請:由企業向市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地址:開平市長沙街道良園路60號209室); (二)審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初審,市農業農村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并公示; (三)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的,上報財政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三、申報所需材料: (一)開平市企業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表; (二)開平市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名冊; (三)企業在銀行開立的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四)招用的脫貧人口身份證、勞動合同備案復印件; (五)招用的脫貧人口身份證明材料。 備注:以上所需材料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四、咨詢受理電話: 0750-2303515 附件:1.開平市企業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表; 2.開平市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名冊。 開平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5月27日